“要是用武功来形容乔布斯,那就是‘摘花飞叶,即可伤人’。其实,他是有血有肉的人,犯过错误,失败过,基于这点研究老乔才靠谱。” 编者按: 周鸿祎和乔布斯,两人国籍有别,未曾谋面且份属不同的行业,各走一条基本没有相似点的道路。然而,从人物自身来看,又似乎能找到某些共同之处:两人都充满争议性、富攻击性、与众不同。那么,由周鸿祎来看乔布斯,又会得出何种结论? 以下为其观点摘录。 周鸿祎: 学习乔布斯的人,往往陷入两个误区:一是把老乔神话,觉得他无所不能。其实,他是有血有肉的人,犯过错误,失败过,基于这点研究老乔才靠谱。二是孤立地去看苹果的产品,没有研究老乔的人生之路。这样做,就只会抄苹果的产品,却没有苹果的DNA。不客气讲,我读过很多乔布斯的传记,不服的可以来PK。 要是用武功来形容乔布斯,那就是“摘花飞叶,即可伤人”。iPod对索尼,iPhone对诺基亚,iPad对微软和英特尔,这三款产品孤立起来看,你不会觉得有特别伟大的地方,中国南方有些地方山寨得不错,里里外外都很像。这种只抄产品的做法,把不是成功真正的原因上升为经验,是非常害人的。 我认为,乔布斯做iPod的时候,就一心一意想把这个播放器做好,也没想到以后做iPhone和iPad。它基于iPod做了很多探索,先把iPod从黑白屏幕变成一个小彩屏,一开始只能看照片,然后这个屏幕再扩大,就能看视频。这个时候,你再想到加一个通话模块就不难了。iPhone把屏幕再放大就变成iPad,也是顺理成章。 其实,微软早做了平板电脑,也早就做了智能手机。但微软犯了一个错误。盖茨手里有一个榔头,他就把所有东西都看成钉子。盖茨有桌面Windows,是需要鼠标和键盘支持的,于是它做手机操作系统时也要这么搞。微软的平板电脑非要你像用鼠标一样使用“开始”按钮,去点开里面的程序。这就是不考虑用户需求。 乔布斯非常关注细节,他会趴在电脑上一个像素一个像素地看那些按钮的设计。他曾经跟员工说,要把图标做到让我想用舌头去舔一下的程度。只有像乔布斯这么关注细节的CEO,才能真正去了解用户的需求。所以,我认为他的成功是从产品的细节起步的。 相反,你看有些大公司做的战略,好看,但是离消费者太远,结果要么发现不了真实需求,要么就是已经在市场上被证明的马后炮的需求。所以,我从乔布斯这里学到的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第一企业的战略是可以来自于细节的;第二,关注产品细节的CEO才是一个好CEO。这算是今天上午解读乔布斯的结论吧。 我认为,创新就是一种思维方式,或者分散,或者逆向,或者组合。它一定是有基础的。创新应该像我们玩游戏似的,走到某一步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些新的线索。 使用产品时要能模拟主流用户,但同时你不能被用户牵着鼻子走,你要学会过滤用户的声音。因为每个用户有每个用户的想法,有的只能代表一类需求。这是一个需要很长时间积累的事情。有的用户需求你一看就觉得很重要,有的表面看觉得没什么,但挖掘下去,能看到用户都没有意识到的需求。 (摘自周鸿祎个人微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