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当下,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投身到自主创业的大潮中,而要创业首先就要选个好项目,于是许多不法之徒利用人们赚钱心切,精心策划实施了一系列连锁加盟骗局,结果导致广大创业者越创越穷,甚至倾家荡产。从本期开始,我刊将连载一位服装连锁加盟品牌高级招商主管的真实故事和内心忏悔。真心希望读者从中获益,不再轻易上当受骗。 当投资者来到公司时,我们的招商主管就会进一步对顾客进行洗脑—“利润与赚钱速度,夸大公司名头,精美的样板店,真诚的指导,完善的售后服务,庞大的广告宣传等等”使一切看上去像是上天安排给顾客的赚钱机会,于是在发 热大脑的驱使下,众多投资者会不由自主掉进我们的圈套!对于此类顾客我们一向是“穷追猛打”!一次沟通不行就打第二次,第三次……总之,不到顾客翻脸不罢休!对于那些暂时没有店面的顾客我们将之列为“可发展型”和“扯淡型”。 “可发展型”的就是还没有店面却正在找或已经有了合适铺位只是在等找好项目再租的。这类顾客我们一般是催促他们尽量快租店面,也可以先来京考察签约。顾客一旦认准了我们的项目,不用我们在催(实际上他只要交了钱,店爱开不开,我们都不会再过问的),都会疯了一样的找店面!至于“扯淡型”的就是压根只是随便问问的(有的可能是想开店,但是最少也要一年后的),或者根本就是闲扯的!对此类顾客我们心情好的时候会把公司的主页发给他,让他详细的了解一下!过几天再给他打个电话问一问,看看有没有可能发展!如果碰上我们心情不好,又确定他是没戏的,我们一般会“问候他妈一下”,没关系的,反正他不能追到北京来打我一顿!工作需要发泄吗! 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吸取周围同事在和顾客沟通时的一些“精华”为我所用,又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创新”(比如说为公司虚构出一些美好的未来,游说顾客和公司“一同发展”,为顾客“出谋划策”,指导一些所谓的营销策略等)。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我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几乎每个月的“业务量”都名列前茅,公司破格将我提为招商主管(一般必须入职满两年才有机会提升)!按理说我应该很高兴才是,但是我却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我知道自己的收入又会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而已。其实,做主管和话务员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前者需要和顾客面对面的“交流”,后者只是通过电话!如果要说最大的区别就是作为主管我开始接触到公司一些核心的机密! 不同公司的类型: 一、在北京类似我们这种性质的连锁招商公司大概有一万多家(行业不同,本质无二)。大多数都挂着一国内外合法注册,挂着集团、连锁加盟总部、国际集团、国际连 锁机构等令人崇敬向往的“头衔”(现在想到台湾、香港、韩国、日本、法国等地去注册一个公司很简单)!在这些大量的公司之间,相互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很多家公司的幕后老板都是同一个人。比如说我们公司的韩总除了我们这家服装品牌外,还有三四家饰品啊,玩具啊类的连锁公司! 二、 我们公司的规模在这些公司中只是中小型的,那些大的公司一般都会请一些当红的影视明星来做代言!普通加盟商很难相信那样的公司竟然会是假的!基本上所有此 类公司的法人代表都不会是幕后老板,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这些“法人”大多数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是“公司老板”。目的是一旦真的出现了意外情况司法机关无法 调查下去!一般此类公司在北京都会找一两个厉害人物做后台,想动这些公司和反腐败难度差不多! 三、包括我们公司在内,既然披着合法的外衣,就必然会牵涉到税收问题!在我当上主管后了解到:凡是加盟商在交钱时,公司都会给他一个帐号,让加盟商把钱打进 去!这些帐号的持有人都是私人的!在公司的账面上根本就见不到钱!这样就逃避了税收!而加盟商交完钱后是拿不到发票的,只会给他们一张收据!说法是打到公 司账户转账慢,给公司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汇款,发货会比较快。 四、几乎每一家此类公司除了一些专用的律师外都还有一批打手(平时的名义就是售后)。遇到上当的加盟商来京讨说法,合法的就让他随便去告。他找公安机关反映,公安专家机关说这属于合同纠纷。找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则说他们只能对该公司虚假宣传予以处罚。他如果起诉那最好,先别管官司输赢,拖也拖死他了!如果他还不服,上公司来闹事,对不起,这时我们的“售后”就该上场了!先把他暴打一顿,再送到公安机关说他扰乱我们正常工作,连药费都不给!说实话这样的顾客是很少的!大多数的加盟商在知道讨要无望后,都会吞下这颗苦果!大部份只能关门大吉,小部份把我们发给他的货当破烂处理了,然后自己 上点散货继续撑下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