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从榆林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了解到,由榆林市政府首次设立的“榆林市资金”开始正式实施,市财政投入300万元作为扶持的专项资金。 创业资金的扶持对象为凡回到榆林市尚未就业的榆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榆林域内兴办各类实体或自谋职业,且已申领《自主创业证》的均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创业资金除用于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及相关活动外,将对进驻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孵化或其他符合产业政策,并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申请资金扶持的创业项目要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创业规划、项目论证、入驻申请等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局。创业资金管理部门将组织项目评审专家组,对各创业项目的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申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审后确定是否予以扶持。 具体扶持方式包括无息借款和股份投资两种。无息借款方式主要支持已经具有一定发展水平、规模和效益的项目,帮助解决短期流动资金不足,促进扩大生产规模。过程为由创业大学生以项目方式提出申请,经过专家组评审后,审批合格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同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借款合同。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额度为2万元至5万元,偿还期不超过2年,归还后作为滚动资金。股份投资方式主要支持处于研发型科技项目,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其过程和上述方式相同,同属一次性拨付,额度为5万元至10万元,3年内以股权转让形式退出,资金本金和分红收益继续作为滚动资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