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 3、申请设立音像制品批发的单位,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文化部审批。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县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报告; (2)场地使用证明; (3)上级主管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有关证明文件; (4)资金来源合法证明; (5)经营管理规章。 2、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户持文化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经营执照。 创业第一步网附: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 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2)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4) 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娱乐、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 (5) 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 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