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 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3、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注册步骤 步骤一、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 步骤二、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三、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步骤三、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步骤四、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步骤五、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步骤六、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三、股权分配:合理决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