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注册资本,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登记机关制式表格);2、由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决定的纪要;3、填写企业申请注册资金(本)登记表(公司登记机关制式表格);4、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包括要求提交的附件);5、股东名录表(法人或自然人)(公司登记机关制式表格);6、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章程修正案;7、公司正、副本执照;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在报纸上3次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除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外,还应提交:1、提供公司在报纸上3次登载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材料;2、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