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公务员招考过程越来越透明化。图为2009年4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及考生家长受邀现场观看2009年自治区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阅卷流程。 今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必须具备基本的“双语”能力。这是4月27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上出台的新规。 当天的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公务员局局长康廷凤介绍说,目前,组织部、人社厅已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新录用公职人员“双语”学习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自治区各级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要加强对其“双语”培训,在正式上岗前,必须具备基本的“双语”能力,不具备的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为期3个月的强化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证书再上岗;不合格者,应参加下期培训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将取消录(聘)用资格。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新录(聘)用公职人员岗前“双语”能力考核制度,实行考培分离,新录用公职人员上岗考核由各级组织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达到规定的“双语”能力的,颁发“双语”合格证书,准予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可参加下期培训直到合格为止,否则,将取消录(聘)、聘用、选派、选聘或挂职资格。 另外,还将对近两年已招录的公务员分批进行“双语”培训。目前在职的公职人员今年年底前要进行“双语”培训,年轻的公职人员将会进行“双语”能力考核;基层公务员若“双语”能力不过关,公务员登记、升职都会受到影响,按规定,如果“双语”不过关,是不能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县长等职务的。 相关新闻 新录公务员试用期间拟配导师 4月27日,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工作会议上获悉,新疆将积极探索实行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配备导师制度。 自治区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处长程公炎介绍说,我区新招录的公务员以大学生为主体,这些学生没有工作经验,为了加快他们的角色转换,在试用期内需要老公务员的帮助,让他们更快胜任工作。目前,我区的一些地州,如伊犁州已开始实行给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配备导师制度,也取得了一些先进的经验。全区也将积极探索配备导师制度,在新公务员试用期内,让工作在5年以上的老公务员,手把手地带新招录的公务员,让其尽快适应工作。 同时,将进一步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制度。程公炎说,虽然在2004年前后,新招录的公务员就要进行宣誓,但各地的形式不一。为增强新招录公务员的责任感,我区将进一步规范宣誓的形式,统一为面对国旗宣誓。规范誓词、统一制度,通过庄严、神圣的宣誓,让年轻的公务员领悟到公务员含义及履行公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