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女业务员”带来一名40岁出头的男子。该男子操一口普通话,自称“刘科长”,还亮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刘科长”和蒋昌银签下合同,并在合同上盖了“安徽省利辛市塑料丝绸公司”的印章。对方送了3件货共3600米丝维布到蒋家,向蒋收取了1.7万余元货款。 此后,“卖蜂蜜的老者”、“两个渔民模样的人”等顾客再也没有光顾过蒋的店子,蒋新购进的丝维布一米也没有卖出去。 ■双簧骗局升级版: 一位朋友在当地开商贸公司,10天前他忽然接到湖南省某县"XX厂"发来的传真,说对方开发了一种纳米产品正在招商,有意请亲戚做当地的代理,亲戚没有贸然答应。 2天后广东某"公司"来电问他是否经营XX纳米产品,说要订20万元的货,可谓口气诚信十足,并很快派遣"业务经理"来到当地签合同,亲戚在可观利润的诱惑面前一时放松了警惕,与对方签了所谓"纳米产品定货合同书",广东"公司"按约将3.8万元的定金汇到了亲戚的帐户。(如果是你你相信了吗?生意从天上来了!) 可是这时问题来了,湖南的"XX厂"神秘消失了,电话变成了空号,"厂长"手机永远关机,等到亲戚与广东的"业务经理"摊牌并答应将定金全部返还时,"经理"却判若两人,声称亲戚的行为违反了>,要"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必须双倍返还定金7.6万元。[InstallDir_ChannelDir]Article_2757.html 朋友翻阅了《合同法》,条文确实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是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现在看来这是骗子巧设圈套,利用对方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打擦边球,以定单、合同为诱饵,用小钱钓大钱,“合法”侵吞事主的金钱,我提醒商界朋友:提高警惕小心上当,不了解的产品不能做,送上门的“客户”细斟酌,要多留心并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意定金不要急着收,定金是把双刃剑,既能成事也能败事,千万别上骗子的贼船中了连环计,损失惨重后悔就晚了....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更厉害的新型双簧骗局,这次你小心翼翼,即使打114查询电话也要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