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在试用期将满之际被公司以“业务素质不合要求”为由解聘的年轻人愤愤不平地提出四大条件:一,支付相当于两个月月薪的薪水;二,要求兑现试用期期间价值3000元的个人旅游报销福利;三,要求享受5天带薪年假;四,要求公司写推荐信。你觉得他的要求过分吗?我最初是觉得有点过分的,尤其是第四条。但是最后他基本如愿了,因为手中握有致命的谈判砝码。他把数月来和同事及上级之间的E-mail都打印了出来。其中几封邮件中,老板对他写下了类似“Well done.”和“Great job.”之类的词语。他认为这是公司对他能力的肯定,并希望公司拿出体现他“业务素质不合要求”的证据来。显然,最后公司认为,在满足他的条件和找出证明他不行的证据这两者之间,后者成本更高,于是遂了他的愿。 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我不再觉得这个年轻人过分,而是开始检讨自己的定向思维。年轻人也没错啊,凭什么你说我不合格我就不合格啦?不合格你为什么当初还召我进来并且试用了这么久呢?在我受教育的年代,几乎还没什么人敢和机构叫板,再看看现在,“国家赔偿”四个字已经在去年的热点新闻中出现了多次。国家尚且会错,何况机构?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人,维权意识比我们这一代强太多了。怕只怕类似的事情多了后,想在邮件中得到领导白纸黑字的赞扬,恐怕越来越难了。而且我也很怀疑那份推荐信的诚恳度,难说其中有没有明褒实贬的春秋笔法。此外的副作用还有,在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的网络社会,有多少机构愿意向擅长谈条件的雇员敞开大门呢?下次再和机构谈条件时,这些因素恐怕要一并计算进去。 对我们这代人来说,谈条件,最主要的是要打破思想顾虑,不要怕没面子,不要怕别人是否会谈论我们;对没有这种束缚的人来说,则要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平衡。曾经有个国营企业的工程师对我说过,当年福利分房还未结束时,考虑到自己有被提升为副总经理的可能,为了巩固群众基础,屡次把分房的机会让给了资历比他更老、但职务却没他高的工程师。最后一次分房时,他没再让步,抱着大不了不当副总的心态要了一套大房子。如今每次回忆起来,都感谢上苍保佑,让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时间不同,房子的价值比重也发生了变化,对于之前的分房子来说,副总经理的职位是长远利益,对最后一次分房来说,房子变成了长远利益。 把握好供需关系也很重要。只有当对方需要你多过你需要过方的时候,你的条件才会被满足。不过这个很难。有位科研所的员工听说所里要派人支援非洲时,考虑到优厚的经济补贴,报了名。当领导让他提条件时,他还真提了:一,希望在两年的时间内职务升半级;二,希望晋升高级职位的课题通过;三,希望回来后到另一个热门部门工作。人选公布后,他名落孙山。后来才知道,太多的人想争取这个外派机会。人家都在忙着给领导送礼呢,他还在吊人家胃口,完全是搞错了形势。还妄谈什么条件,真是做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