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力戒空谈,务求实效。农村金融创新不能为创新而创新,不能不顾政策规定和风险盲目创新,不能复杂玄虚和脱离实际,更不能弄虚作假。创新一定要立足当地的省情、县情、乡情和村情,坚持财务可持续,讲究实效和管用,为农村和农民多干实事、好事。 第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要根据当地的“三农”金融需求,把握好创新的重点和突破口。要着力扩大农户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元化信贷需求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要下力气研究和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多做善事,让更多的农村中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 第三,协同配合,勇于探索。农村金融创新首先要注重财税政策、监管政策、货币政策和农村保险业发展的协调配套,通过多项政策的组合,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内在积极性,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三农”。要进一步探索解决农村融资担保难问题。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高的地区,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组织推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丰富“三农”贷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第四,深化改革,鼓励竞争。大力发展富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形成与市场经济相一致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巩固县联社的法人地位,使其真正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加快做实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把农业银行县域支行真正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三农金融事业部”经营单元,实现“面向三农”与“商业运作”的有机结合,成为农村金融的骨干;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深化内部改革,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土地规模化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扶持与风险监控措施。 第五,要更加注重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的信息交流、统计监测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摸清底数,做实基础,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努力使农村金融创新的成效更显著一些,让管用有效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多一些,让农业、农村和农民能够得到更高效、更便捷、更实惠的金融服务。 刘士余强调,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大力支持和指导辖内涉农金融机构全面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春耕备耕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