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行上调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收取对账单服务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问题陆续被媒体曝光,引起广泛讨论的银行收费问题将得到全面规范。由银监会、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下发至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报上周曾披露的多项“问题收费”将被取消,如重置密码服务、银行提供的1年以内的本行对账单服务不得单独收费;对同一账户不得同时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进行公告。 7项服务收费拟取消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报披露的重置密码收费、账单服务费将被规范不得单独收费。其中,银行提供的1年以内的本行对账单服务不得收费。 记者了解到,对于发改委和银监会征求意见稿取消的这7项收费中,除了“以电子、纸制等形式提供的12个月以内(含)的本行对账单服务” 、“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独收费”以及“通过POS、ATM机,或者转账电话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这三项收费具有针对性以外,其余四项服务银行本来就是免费提供。如“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通过银行柜台、ATM、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 同一账户不得同时收取 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本报于8月4日刊登的《银行服务为何如此“贵”》中报道,消费者反映银行在对银行卡收取了年费,又对小额账户设置门槛,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存在不合理现象,质疑这两项为重复收费。针对颇具争议的账户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对同一账户不得同时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此外,商业银行应对以下四类账户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如:单位指定用于发放工资(含退休金)的银行账户;医保、低保、事业保险、养老保险账户等用于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签约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且对应的还款合约尚未终止的银行账户(信用卡账户除外)。 收费需提前5个月公示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使客户享有获得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与之前“至少在执行前的10个工作日贴出公告”的规定相比,公示时间大大延长,充分考虑到让百姓享有知情权。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办理代收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以及代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业务,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手续费,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某国有银行营业网点的大堂经理告诉记者,“目前,所有的收费项目都不是我们网点自己制定的,我们只是按照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而制定的收费标准也都是向监管部门报备获得批准后才能执行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总行近期对相关费用作出了调整,该行会提前公告。 链接 《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收费的7项服务 (一)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二)同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三)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四)以电子、纸制等形式提供的12个月以内(含)的本行对账单服务; (五)通过本行柜台、ATM、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 (六)通过POS、ATM、转账电话等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 (七)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独收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