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加盟了一家两元用品店,付给公司2000元加盟费,还交了6800元保证金。因为生意不好,今年我不开了,想拿回保证金,可公司只愿意返还一部分。他们凭什么扣我的钱?” 刘女士说,去年六月初,她拿出多年打工的积蓄,并向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钱,凑齐6万多元,在义乌开了一家两元用品店,由于之前从未开店做过生意,她选择了加盟的方式。“这家公司是义乌的,有好几家连锁店,听说生意都还不错。当时,他们给我看一份加盟连锁合同书,我文化程度不高,粗粗看了一下,觉得还挺正规,而且加盟门槛不高,只要2000元费用,就签字同意了。” 加盟后不久,刘女士的两元用品店顺利开张。起初生意还不错,但渐渐地,生意越来越淡,经营每况愈下,后来甚至出现了亏损。刘女士苦苦支撑了大半年,想了很多办法,可生意依然没有起色。今年三月,绝望的刘女士只好关门歇业。 店不开了,刘女士随即找到加盟公司,要求退回当初交的6800元保证金。然而,公司只同意返还部分保证金,理由是刘女士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所以要扣除一部分保证金。 “他们是这样解释的:加盟合同约定一年,保证金是6800元,平均每个月约567元。因为我提前三个月解除合同,所以要扣掉这三个月的保证金共1700元。”刘女士说,她很难接受公司的这一解释,“合同中根本没有规定提前关门停业要扣保证金,到了退钱的时候才提出来,这不是耍赖吗”? 记者在刘女士提供的加盟连锁书上看到,“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二○○八年六月十一日起,至二○○九年六月十日止”。合同中有几条关于保证金的条款,但正如刘女士所说,其中并没有提前“提前关门停业要扣保证金”的内容。 刘女士说:“开这家两元店已经耗费了我所有的积蓄,不仅没赚到钱,反而亏了本。现在公司还要平白无故扣我1700元保证金,实在太没道理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