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办法防止其他公司模仿你的创意? -这是不是一个可以快速发展的商业项目?该项目发展的规模能够达到多大? -收入来源有哪些? -人们是否愿意支付这些服务、产品或者系统? -你的项目未实现前,人们购买的是什么? -谁是支付者,终端用户还是那些希望通过这个渠道接触终端用户的商家? -实际上他们能够支付多少? -该项服务面向的是商户还是顾客,或者两样都是?如果两样都是的话,提供的服务是否不同?如果不同,区别在哪里? -目前是否有公司提供此类产品或者服务?他们是如何收费的,或他们如何获得收入? -你从事该项业务的方式能够带来净利润或者快速增长? -目前的竞争者有哪些?未来他们的发展会如何? -成功的互联网公司是如何取得成功的?他们在市场营销、销售、推广方面的支出是多少? -目前互联网行业的商业模式有哪些,哪一个更适合你的创意?或者你是否有考虑过新的模式,能够比现有模式为你的公司和投资者带来更多利益? 与互联网加速发展相伴而生的是:许多一度伟大的创意变得微不足道。有时候互联网上的事物能够自动、自发地发展,也就是所谓的“病毒营销”,这是网络上所有大品牌之成为大品牌的方式。要想借病毒式营销取得成功,你根据自己的点子建立起的企业必须能为用户或客户提供市场上最好的真正价值,而不一定需要是最早进入该领域的公司。 雅虎的联合创始人杨致远和大卫·费罗(David Filo)在斯坦福大学寝室中建立了一个名为“杨致远和大卫·费罗网络导航”的网站,同时向硅谷各大公司求职,希望获得一份普通的编程工作。随着网站获得的反馈良好,他们意识到:自己的网站是一门生意,而非仅为爱好。在风投公司红杉资本(Sequoia Capital)的帮助下,两位创业者建立起了雅虎。他们创立的并非首个导航网站,却是“最好的”。 科技博客CNET的创始人Halsey Minor原来是一位猎头,此后投入全部精力,创立了一个专注于科技新闻的混合性互联网媒体。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本来在华尔街工作,他列出了电子商务领域的25种创业机会,最终决定创设一个网络书店。 网景创始人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在伊利诺伊大学领导一个团队发明了网络浏览器Mosaic,随后于吉姆?克拉克(Jim Clark)和风险投资公司Kleiner Perkins共同创立了Mosaic通讯公司,也就是后来的网景。网景上市创造了互联网领域最成功的IPO之一,开启了一个新兴企业可以在几乎没有收入、净亏损的情况下上市的时代。 上面提到的几家公司的股价都表现得不错,IPO也都比较成功,并未帮助这些企业成长的风险投资家提供了足够的回报。 做到最好,意味着能够吸引更多用户和投资者的注意,上市后吸引更多买家和卖家,还意味着股票的估值更高。 记住:风险投资者需要从投资中获得某种形式的“变现”。你认为你的点子是个生意,而风投将其看作一种投资——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未能上市,也没有成功出售公司,那你和你的投资者只不过在玩估值游戏,没有实际意义,没有经过市场的真正验证。 公开上市或者出售企业为风投提供了投资回报,这是任何风投公司的首要目标——回报。 一旦你想清了“我的点子是否是可行的生意?”真正的创业工作才刚刚开始。 (史蒂夫·哈蒙供网易科技专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简介: 史蒂夫·哈蒙(博客),谷歌Adsense概念创造者之一,曾创立的Applied Semantics公司于2003被谷歌收购。现在作为投资人着重投资互联网领域,对中国互联网和网络新媒体有深刻研究。撰写了《零重力1.0》和《零重力2.0》。 现为网易科技专栏之“硅谷新鲜事”专栏独家供稿,与大家分享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硅谷的新鲜事。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