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联动性。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部署和签订的“一岗双责”责任书,细化反腐倡廉目标责任,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分解到位;二是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是抓好责任考核。按照局党组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与财政业务工作挂钩,严格考核。 二、狠抓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系统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紧抓不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筑防线,在全系统营造好外部环境;二是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关键时节,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监督机制,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是狠抓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时效性。一是寓监督于制度建设,构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了对财政资金全程监管的天网工程,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行为,从制度上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寓监督于项目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树立“节支就是增效”的观念,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关,着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三是寓监督于国库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树立“国库无小事”的观念,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执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财政工作始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