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就业的若干意见精神,采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就业“贷免扶补”贷款工作,实行以政府为主导、职能部门负责、多方参与、农村信用社承贷的组织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联合就业经办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个私协会等部门,在为贷款人员搞好服务的同时,严格控制贷款风险、建立“贷还”良性循环机制,贷款人也利用贷款成功实现创业就业,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达到了扩大就业与促进经济增长良性互动的目的。截止8月底,共向农村信用社推荐创业贷款项目439个(户),向符合条件的263名农民工、124名失业人员、48名大学生、6名复转军人共计439人发放“贷免扶补”贷款2195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