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对于参加创业培训,及培训后创业的人员,给予了更多的政策支持。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增至1500元从2011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补贴将直接补给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是由政府部门发给培训机构的补贴,每培训一人,发给相应金额。 创业人员贷款额度按上限执行对经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有创业项目进行创业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所属的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现行规定的上限执行。对从事微利项目的个体创业者或合伙经营创业(除国家规定不予贴息的项目外)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政策给予全额贴息。 参加创业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人员,新创办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3年内免收和暂停各类收费,并按照企业实缴地方税额的一定比例,由当地财政给予最高限额2万元的补贴。 高层次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有补贴鼓励参加创业培训人员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参加创业培训并成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经人社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另外,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免费享受创业项目、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 会上,省人社厅副厅长崔力夫透露,我省创业培训工作2001年正式启动,十年来,全省共培训各类人员达25.4万人次,培训后成功创业的人数达到11.4万人,累计带动56.1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实现了1人平均带动4.9人就业的倍增效应。今后的目标是:2011年组织创业培训3万人以上,以后逐年递增,力争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创业培训18万人以上,实现创业8万人以上,带动就业30万人以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