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博隆华律师所:
自得知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后,我对此产生了兴趣。但据我所知,目前法律允许的个人可以投资设立的法律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以及今年刚放开政策的一人公司。我想知道,三种经济形式的区别是什么?,选择哪一种对我更为有利?
四川广元刘洪波
律师解答: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是个人投资可供选择的三种不同法律形式,以下从几个方面对这三种法律形式进行比较。
首先,法律地位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隹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王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其次,出资人不同。
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承担的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当然,无论是以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承担责任,都应当保留其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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