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陈永刚通讯员黄小彦)为了推进富民,打造之都,长沙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创业富民专项资金引导创业。今年从11月1日到11月20日,初创型企业、市级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和大学生创业都可以申请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的扶持。 据长沙市创业办主任饶福明介绍,自企业注册时间起至申报时间止,创业时间不满1年的企业,都可以作为初创型企业进行申报。对初创型企业,将采取贷款贴息为主的方式进行扶持。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总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 入驻经长沙市创业领导小组认定的市级创业基地的企业,将获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其中吸纳初创企业50家以上的创业基地,每年可对入驻基地的企业给予共计50-100万元以内的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单个企业年租金补助最高可达5万元。 大学生的创业项目,有3种资助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资助的,每个项目扶持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二是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争取到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争取社会风险投资和银信机构融资的,专项资金将在其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以内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达10 万元。三是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上级资助资金的,由市、区(县市)科技部门分别给予上级资助金额30%、20%配套;对获得上级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专项资金给予5到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在3种资助方式中选择一项获得支持。 又讯(记者 陈永刚通讯员黄小彦)2009年长沙市“创业百星”评选开始了!现在起到10月30日,只要你是创业先锋、创业富民示范企业,或者创业富民服务单位、优秀创业大学生,都可以报名参评。 据长沙市创业办介绍,这次创业富民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将重点表彰30名“创业先锋”、20家“创业富民示范企业”、“十佳创业富民服务单位”、30名优秀创业大学生和5个最佳单位奖。表彰颁奖典礼拟在12月10日举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