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促进城市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支撑和抓手,是提升产业和资源的组织化程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满足和提升消费需求、改善民生和带动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文件精神,加速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建设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支撑体系,加大扶持力度,依托昆明特色产业优势,促进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规范发展,放管结合。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 协调统筹,加快推进。建立市级各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统筹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大在发展规划、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鼓励创新,注重实效。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服务、技术创新,着重提高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能力;立足需求导向,坚持以点带面,重点突破,解决电子商务发展在安全认证、标准规范等支撑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实效。 (三)发展目标 电子商务与地方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聚集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初步建成面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集中度高、市场辐射力强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 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降低准入门槛 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二)落实税收优惠 用好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清费减负支持 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禁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国家、省、市已取消和停收的收费。凡未列入国家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项目一律取消。市以下政府一律不准设置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的最低标准。 (四)扩展融资渠道 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 (五)维护公平竞争 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市级各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 (六)加强人才培养培训 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支持高等院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 三、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一)促进电子商务与重点产业融合 整合现有优势农副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推进“万村千乡”农家店工程信息化建设,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农超、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对接,积极推广“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中介组织信息服务+农户”的新兴商业模式。 支持传统制造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积极推进“两化”融合,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 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加强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大中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探索“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的O2O商业模式应用,推进餐饮、酒店、农家乐、美发美容、娱乐等服务领域网络消费的发展;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完善旅游基础信息资源库,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 (二)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积极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探索政策突破和业务模式创新。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多语种系统、支付结算系统等,加大境外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力度。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或与境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积极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 (三)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