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3日,宿迁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支持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打造健康良好的创业宏观发展环境、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总结性、持续性兼具的创新力,全面推进返乡创业向更高层次迈进。 创业“购房券”补贴。对返乡创办企业且有固定场所、正常经营、销售稳定的返乡人员给予5万-20万元“购房券”补贴。其中带动就业10-29人给予5万元,带动就业30-49人给予10万元,带动就业50-99人给予15万元,带动就业100人及以上给予20万元。采取“先购房后补贴”方式,按4:3:3比例分三年补贴。 电商创业奖励。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达5000万元的,给予奖励20万元,并授予“宿迁市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称号;超过500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上限30万元。 全市每年选树返乡创业优秀项目50个,每个项目给予2万-5万元奖励;选树返乡创业先进个人50个,每人给予1万-3万元奖励。 绿色创业奖励。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省级家庭农场项目扶持,获批后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资金补助。 创业平台建设奖励。对获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返乡创业园给予10万-50万元补助。 创业培训补贴。参加SYB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800元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创业培训机构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后续扶持服务,参培人员成功创业并实现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400元/人给予追加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初始培训、提升培训、精英培训分别按照每人400元、600元、800元予以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最高贷款额度25万元;合伙企业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200万元。金融机构对于信用良好、贷款额度低于10万元的返乡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首次创业并入驻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基地的五类人员,可申请享受最多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业的,可申请享受最多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企业每户每年不超过1万元,个体工商户每年不超过3000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