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国接受ATA单证册的主要货物范围 阿尔及利亚(PEC)、爱尔兰(PEC)、爱沙尼亚(PEC)、安道尔(PEC)、澳大利亚(PEC)、奥地利(PEC)、保加利亚(PEC)、比利时(PEC)、冰岛(PEC)、波兰(PEC)、丹麦(PEC)、德国(PEC)、法国(PEC)、芬兰(PEC)、韩国(PEC)、荷兰(PEC)、加拿大(EC)、捷克(PEC)、克罗地亚(PEC)、黎巴嫩(PEC)、卢森堡(PEC)、罗马尼亚(PEC)、马来西亚(PEC)、马耳他(PC)、马其顿(PC)、毛里求斯(PEC)、美国(PC)、摩洛哥(E)、南非(PE)、南斯拉夫、挪威(PEC)、葡萄牙(PEC)、日本(PEC)、瑞典(PEC)、瑞士(PEC)、塞内加尔(PEC)、塞浦路斯(PEC)、斯洛伐克(PEC)、斯洛文尼亚(PEC)、斯里兰卡(EC)、泰国(PEC)、突尼斯(E)、土耳其(PEC)、象牙海岸(PEC)、希腊(PEC)、香港(PEC)匈牙利(PEC)、新西兰(PEC)、新加坡(PEC)、西班牙(PEC)、英国(PEC)、印度(E)、以色列(PEC)、意大利(PEC)、直布罗陀(PEC)、中国(E) *注:P:代表专业设备E:代表在展览会、交易会上展出或使用的物品C:代表商业样品 ATA单证册的申办程序与要求 1.首次申请ATA单证册的企事业单位应办理注册手续,提交经当地工商局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应公文。 2.每申请一份ATA单证册,申请人应详细填写并提交一份申请表。 3.填写并提交ATA单证册中特定格式的货物总清单,其中包括货物项号、品名、数量、重量、价值、原产地等内容。 4.提交货物担保。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是免税进口的,如果货物在进口国因被售、被赠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复出口,持证人应向进口国交纳进口各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为此连带保证责任。 因此,申请人应在申请时向出证机构提交符合要求的担保。该担保可以是押金、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可的单位出具的书面保证。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拟去国家可能对货物征收的最高税款的ll0%。保函和书面保证的有效期应不少于33个月。货物如从国外按期全部回国,其所抵押的担保将被立即全额退回。 下列用途的货品可以申请中国ATA单证册 1.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中陈列或使用的物品; 2.各类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例如赴境外报道、录制节目、摄制影片所需的出版、音像广播、摄影设备;赴境外安装、调试机器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医务人员所需的医疗器械;演员、乐团、剧团所需的演出服装、道具等; 3.集装箱、托盘、包装物料、样品等与商业活动有关的货物; 4.科研设备、教学用品、海员福利用品及其他与教育、科学或文化活动有关的货物; 5.参加境外体育比赛、体育表演和训练所必需的体育用品及其他物品;赴境外从事观光、求职、学习、专业会议等活动所需的个人物品; 6.参加境外的文化、宗教或专业聚会等活动所需的图片、照片、摄影作品、艺术品、印刷品,免费播放的记录影片、唱片等音像用品; 7.边境地区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完成农业、林业、养鱼业的工作,以及为修理、制造、加工目的所需的非商业性质的物品; 8.为慈善目的暂时出口的医疗用品、外科和实验室设备以及救济物资; 9.商业或私人用途的船舶、飞机、陆路引擎车辆、铁路货车等运输工具; 10.边境地区用于放牧、表演、展览、竞技、比赛等活动所需的活动物; 11.与制造活动有关的纸版、印板、图版、模子、图纸、模型等类似物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