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农行签约的四家机构是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从其会员中挑选出来的业绩突出的机构,经营时间都在10年以上,还款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部分机构实现了操作的自负盈亏。然而,由于缺少后续资金来源,这些机构无法扩大规模,也很难持续发展。 在和农行建立合作关系后,这些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了保障,资金短缺和可持续发展问题都有望得到解决。 相比大型金融机构,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凭借其地域性和贴近性的优势,在满足农户融资需求方面独树一帜。中央对于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一直予以高度关注。2006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2007年“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应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 近年来小额贷款组织虽然发展迅速,但资金不足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以服务“三农”为特色的大型商业银行,农行此次与贫困地区的小额信贷组织联手合作,是对大型商业银行配对我国贫困地区微小机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的深入探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据介绍,双方的合作整合了大银行的资金优势和小机构联系贫困农户的操作优势,采用商业化运作模式,破解了大银行服务贫困地区农户的难题,满足了扶贫小额信贷组织融资需求,使更多的贫困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形成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对这一合作模式给予较高评价。他表示,由农行提供批发资金,能够增强小额贷款机构服务贫困农户的能力,帮助农户起步创业、脱贫致富。这是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一次重要的机制创新,是大银行支持农村扶贫,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一次有益探索,融合了大银行资金优势和小组织贴近农户运作的优势,是大银行为服务“三农”架起的一座资金桥梁。社科院院长武寅也表示,此次合作将对贫困、欠发达地区农村发展起到输血性的作用。 业内人士预期,农行和小额信贷机构建立的合作模式一旦试点成功,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小额信贷事业,为扶贫小额信贷组织提供资金,其意义十分重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