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 陈菲)记者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获悉,我国在27个城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下一步将扩大统筹城乡就业试点范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有关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 就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报告总结了近段时间以来采取的措施。一是努力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深入贯彻就业促进法,逐步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二是建立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强化就业服务,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和职业技能培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和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三是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现代农业制度,不断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启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不断提高种粮效益,吸引更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增强其就业带动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