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信承诺创业大学生“丢了”20万
时间:10-27 09:1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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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半取得国家商标总局商标证书。”当涉足“低碳产业”准备大干一场的老牌创业大学生曹某,深信商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的这句承诺,先后投入20多万宣传费打造“佳能阳光”这个商标品牌时,国家商标总局的一纸驳回通知书和承诺者的离职,瞬间“弄丢”创业大学生东拼西凑而来的20多万“创业钱”。
从西安东郊某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曹某,毕业后放弃了新疆的一份稳定工作,两年前只身涉足陕西“低碳产业”,东拼西凑而来的几十万“创业钱”,开办了属于自己的“陕西远亨新能源公司”。2008年4月下旬,广东邦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的两位工作人员王某和李某主动找上门来,要为曹某准备申请的“佳能阳光”商标做全权代理。看对方态度诚恳而且承诺有加,双方遂于当年4月25日签订了《商标代理委托合同》,而且,王某当天还以公司“知识产权顾问”的身份,签下了“从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半取得国家商标总局商标证书”的合同附件。
曹某告诉记者,由于王某等人当时百般承诺“佳能阳光”商标保证能申请下来,所以,代理合同签订后,曹某便在征询王某等人“可以宣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20多万元广泛宣传自己的“佳能阳光”品牌,且逐渐被市场认可。就在曹某等待收获胜利的果实时,今年4月7日,国家商标局的一纸《商标驳回通知书》,瞬间让曹某的美梦成空。因为该商标以后不能再用,之前为此付出的20多万元宣传费也打了水漂。被“承诺”狠狠“涮”了一把的曹某,遂找到广东邦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理论未果。
广东邦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商务经理于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商标申请本来就存在风险,毕竟商标的评审权在国家商标局而不在代理公司。更何况,原来给曹某做代理单子的工作人员王某和李某都已经离职很久了,当时他们如何承诺她也不知道。对此,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浩忠说:明知商标代理申请有风险,作为专业代理公司就不应该“大包大揽”误导客户。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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