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无锡市人保局获 悉,为推动大学生创业,我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惠及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今后,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可享受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政策,将由本市户籍就业困难高 校毕业生,扩大到具有本市户籍的所有高校毕业生。同时,将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范围的政策,由在锡创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在锡创业的高校毕业 生及在锡高校毕业学年的大学生。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3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对毕业两年 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 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校 毕业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把在无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在锡高校毕业学年的大学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范围,贷款的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以内,经营规 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 的,给予60%贴息。 另外,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学年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的大学生,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贴。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 业的,也可按规定获得租金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将会被纳入当地就业援助整体工作中。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 免费参加各类招聘活动、公务员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也免收报名和体检费用。对特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有关部门将逐户逐 人登记,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确保优先就业和稳定就业。(曲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