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创业贷款都是有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商业银行联办的,这也就是意味着创业贷款披上了一层政府对创业者优待的色彩,于是就有很多人都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创业贷款如不能按时还贷也没什么关系。 以南京的创业贷款为例,市政府的确是划拨出500万的专项资金给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创业贷款的政府担保,并且现在这笔钱也确确实实存在商业银行里,但是你也不要以为这就是你不还创业贷款的理由! 不管借谁的钱都要还,创业贷款也不例外!如果有创业贷款到期不还贷,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而且当初为贷款人审核盖章的社区街道、居委会,以及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银行等相关部门都会出面干预。 你可能没注意到你所提交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上,分别盖有社区居委会公章、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公章、贷款担保机构公章。这说明这三个盖了章的部门对贷款人的还贷诚信都负有监督的责任,如果有人到期不还创业贷款时,首先上门的就是居委会的大爷大妈们。 错误认识二俗话说出门靠朋友,朋友那么多,我的货怎么会卖不掉! 这个观点是小编听一位审核创业贷款的经理说的。每次他例行询问想贷创业贷款的人他想怎样才能将货卖掉时,多数人都会回答:自己平时玩的朋友多,可以找他们帮帮忙卖点货;有的说,自己有亲戚在某某局当领导,可以把他们单位的劳保订单拿下来。 其实,这样的创业思路都很不成熟。现在是商品经济,朋友多,不一定都能帮你做生意,想靠亲戚一条线吃“劳保”,生意只会越做越窄。而且每次碰到这样的情况,这位管理创业贷款的经理一般都会先建议他们先回去将自己的创业思路重新理一理,或是先参加一些创业培训,开拓一下自己的眼界,拓宽创业思路,等有了较成熟的创业计划时,再来办理申请创业贷款。 错误认识三只要肯吃苦,哪有做不好的事! 还有一种状况是那位负责审批创业贷款的经理不肯给予贷款的,那就是当他问申请人拿到创业贷款后想干什么时,他们说不出一个具体的创业项目和计划,但每个人的创业决心似乎都很大,而且还信心十足地保证,只要自己想干,就肯定能干好。但干什么、怎么干呢?说不清楚。 所以在申请创业贷款前,创业者至少要先搭出一个创业的“架子”来,如开烟酒百货,要先租好门面,做好门头,买好货架,如果两手空空就来贷款,又说不出一个具体的创业计划,银行怎么能放心地把创业贷款贷给你呢? 错误认识四我就指着这创业贷款开张了! 说这种话的创业者肯定没写预算案!创业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限额是2万元,除非像早点摊这样的小买卖,2万元实际上对想创业的人来说,是不够的。国家给予创业贷款的初衷也只是为了扶持一下想创业的人,补充资金缺口,并不是要他们把创业贷款看成唯一的“救命稻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