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核推荐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在服务平台受理企业提交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入库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服务平台确认并添加审核意见,正式行文推荐至省科技厅。有异议的和不符合条件的应注明原因并在服务平台退回。 (三)登记入库 省科技厅对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的企业纳入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库进行管理,下发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文件和证书。 编辑 emma tags: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