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败,两名珠海在校铤而走险,先后在多所高校,以组织旅游团、包车等名目共骗取数十名同学近4万元人民币。 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法院获悉,涉案的两名学生分别被判缓刑,其中一学生因是从犯,落网后便取保候审顺利完成学业,前日(13日)下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另一学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因还未毕业,宣判后将带刑上学,完成大学学业。 前日下午,珠海某高校学生高某和蔡某怀揣着缓刑判决书,忐忑不安地离开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他们曾因一念之差犯下了诈骗罪。 高某是珠海市某高校2006级管理与经济学院学生,蔡某是该校2004级计算机专业学生,二人均来自内地农村,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蔡某入校后不久就开始了在校的“创业”之路。2007年,蔡某生意失败,将生活费都亏了进去。 心有不甘又无路可退的他想“追加投资”来挽回损失,于是找到了同样有“创业”意愿的2006级学生高某,并说服高某将部分生活费9000元钱借给他“翻本”,并借着2007年新生入学的机会购进了大量被子,准备销售给新生。不料被子滞销,这9000元钱又压在了手里。 私刻印章组“旅游团” 又一次的失败将高某也带入了困境,同时借给蔡某的9000元钱也是他的生活费,想到父亲为了给他挣学费还特意到深圳打工,高某一门心思想尽快赚钱回本。两个亏掉了生活费的“难兄难弟”于是坐到一起,继续想办法挣钱。 珠海是个旅游城市。这给了他们一个“灵感”:办旅游可是大有市场。2007年9月,高某提出以组织旅游团为名,在校园内骗取同学旅游费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为此,高某还把老家两个表兄弟叫到珠海实施诈骗计划。 高某等4人分别化名,并雕刻了“珠海高校旅游联盟财务专用章”一枚,购买了收据20本及3部手机。高某出资给两个表兄弟租房子,印制了“海南至尊五日游”等广告宣传单。 骗取69名同学近4万元 高某授意其表弟张某负责到北理工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等学校张贴宣传单,并在校园招聘不知情的学生代为登记参团人数及收取费用,不到一个月,高某等人共收取69名大学生3万余元旅游费,并进行分赃。 由于此事涉及学生人数众多,骗局迅速被识破。2007年10月,高某、蔡某及高某的一名表弟相继被抓获,并于11月15日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发现,高某此前已经于2007年4月与本案在逃的表弟实施了一起诈骗,骗得车票款66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