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一个从登记到终止,其实无时无刻都处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那么究竟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它又有何分类呢?下面我们将具体细谈。 一般来说,民事法律关系即是指平等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其中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主要包括有: . ①公民,指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②自然人,指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即包括本国公民,同时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藉的人。 ③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人。 ④农村承包经营户,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农村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人。 ⑤个人合伙,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人。 ⑥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把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独资企业法人等。 ⑦联营,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所组成的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可以成为法人。 总的来说以上无论哪种形式的公民或法人,他们的民事主体地位均一律平等,不加任何限制,也无任何例外,机会均等,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