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劳动保障局等九局委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帮扶农民工回乡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不仅可以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还可享受金融、技术等方面的扶持。 据了解,这是濮阳市为推动全民创业首次出台的有关农民工创业的政策。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意见》是就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回乡创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场地、技术、人才、服务等问题而出台的,新政策的“含金量”很高。 放宽创业条件 回乡创业人员还可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创业农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加强对回乡创业农民工的信息服务,及时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发布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以及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组织创业农民工免费参加创业知识培训,为创业农民工免费搜集、发布项目信息,提供项目支持、开业指导等服务。 新政策明确了扶持重点,即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进入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现代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创业。鼓励回乡创业农民工大力发展粮、油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技推广、包装储运等农业产业化配套服务企业,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民间传统手工艺品和编织业等。 与外地客商同等待遇 按照新政策,回乡创业农民工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同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同时也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建立金融“绿色通道” 各县区安排农民工回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推行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县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也进一步加大对回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如果创办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且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根据其实际招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对当年新办的创业企业,根据其创造的就业岗位和实际招用人数,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贷款额度可放宽到300万元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