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今后将主要采取3种模式实施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第一种是统贷模式。即开发银行向当地政府现有的融资平台或团组织新建的融资平台批发贷款,融资平台再以委托贷款等方式向青年创业者或青年创办企业零售贷款的模式。 第二种是转贷模式。即开发银行向地方合作银行提供转贷款,地方合作银行向当地青年创业者或青年创办企业零售发放微贷款的模式。 第三种是直贷模式。即开发银行直接向青年创办企业发放贷款的模式。 各地可参考以上3种模式自行确定本地区的贷款模式组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新。 问:有何措施保障此项目的顺利实施? 答:团中央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成立了“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团中央负责指导和推动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与本地区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实施本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负责指导和推动各分行与地方团组织合作实施本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和开发银行分行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联合工作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实施本项目的市、县(区)团组织在省级团委和国家开发银行分行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贷款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等方面的服务。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负责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开发、评审、贷款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