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0倍赔偿金 柳民在诉状中称,通过媒体报道,才了解到使用添加香精之后的大米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而自己却已经食用了这么多问题大米,这对自己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和压力。于是,柳民将该种大米的深圳总经销商和卖大米的某大型连锁超市分别作为第一、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 柳民认为,自己购买的十公斤装一品国香稻花香米系通过抛光、添加香精方式进行处理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告一作为生产商,被告二作为销售商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柳民要求法院,判令超市退还原告购买一品国香稻花香米(10kg装)花费的金额102元人民币;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020元(原价的10倍);判令两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10000元人民币,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昨日下午,柳民已经到深圳罗湖法院正式立案,法院也受理了该案。该案也成为五常假香米被媒体曝光后,国内首宗消费者起诉假香米生产经销商侵权的案件。 原告:起诉只为表达愤怒 昨日下午,记者在罗湖法院外见到柳民。说起来才知道,他就是媒体报道的“刁民”柳某人,2008年,龙永图曾在一次演讲中提到“钉子户是刁民”的观点,对此不满的柳民曾经到法院起诉龙永图,认为龙永图侵权了,不过被法院拒绝受理,当时媒体曾沸沸扬扬报道过此事。面对记者,柳民显得很低调,希望不要在报道中用自己的真名。 提起这次起诉的目的,他说:“无论结果如何,我是想这样来表达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愤怒,连一日三餐吃的米都是假的,公民的健康权太没保障了!” 柳民告诉记者,超市对此事很谨慎,工作人员告诉柳民可以退货。柳民说:“他们愿意给我退货,但我生气的是,他们明知五常假香米事件,还在照样买卖,根本没有尽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所以我要告他们。” 柳民曾经还打算把深圳的质监部门告上法庭。柳民说:“连一日三餐吃的米都是假的,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安全的。我打官司就是希望能给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敲响警钟,要他们履行自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 不过,柳民也承认,自己一个人告肯定不会有什么很大的效果。他说:“但如果能引起更多人的注意,知道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而不是等着政府行政处理这些黑心商人,这就是一种社会进步。” 律师:作为侵权纠纷起诉 为柳民代理该案的金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彬昨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张兴彬说,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是一个侵犯消费者健康权的纠纷,而不是合同纠纷。 张兴彬认为,生产经销商提供这种假劣产品,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生产经销商要保障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不会造成人身安全隐患。所以,两家被告没有尽到其应保障的义务,所以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至少他们是不作为,没有及时监管和处理。 关于诉状中提到的精神损失费10000元,张兴彬告诉记者,这个是酌情定的,最终要看法院如何判决,该案作为侵权诉讼起诉,法院依法可以支持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要求。 相关链接:如何鉴别正宗香米 消费者购买香米时,鉴别其是否正宗,可分三步走: 1.查包装:整包大米的封口包装袋右上角一般都印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下方或包装背面均有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和联系电话。若地址不详或是印刷模糊的,就不能让人放心。 2.看米粒:“五常香米”素有“贡米”之称,正宗“五常香米”颗粒饱满,形状规整,质地坚硬,色泽像玉石一样,清白透明,抓在手上基本没有糠粉,不粘手。 3.闻香味:天然香米有一股淡淡的草香,不像加了香精的那么浓烈,用手摸了之后,手上也不会残留香气。 对于已经购买“五常香米”的消费者,买回家后可先淘几遍,然后用开水泡,并加盖一两分钟,打开盖子,把米蒸煮,如果依旧很香,则可以基本判定这种香米是正宗的。而添加了香精的香米用水淘了之后,香味就不复存在。 背景: 央视曝光五常假香米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黑龙江省五常市出产的大米被认为是最好的国产大米之一,2009年,五常大米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上,五常大米价格远远高于普通大米。其中,五常稻花香更是只有五常才能生长出的一个水稻品种。 今年7月13日,央视曝光问题“五常香米”生产企业在米中加入的香精,这些香精主要从石化产品和煤焦油中提取,由于配方及原料不同,其香味也不同,有的有毒,有的没毒。但食用过多,会对人体带来危害。此外,在加工过程中添加香精,在这里几乎已是公开的秘密。一些加工厂表示,他们的大米销路和销量都相当不错,即便是淡季,一家厂一天也能卖出二三十吨,旺季生意会更好,从陕西到河南、山西、四川、青海、甘肃,可谓销路广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