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杨先生如约来到律师事务所,我给他倒了杯茶,他让我看了的相关材料,并详细讲述了整个加盟过程。 杨先生今年29岁,山东人,已经在北京打工七年,也有一些积蓄,但自结婚,生子后,生活有些压力,从亲朋好友那借来一些钱,打算自己开个店。2008年春节过后,经常关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寻找投资项目。其间,他去武汉考察过新型燃料项目,感觉项目很假,也考察过电话充值卡项目,其实就是传销。2008年3月份,在网易上看到了关于×××二元超市加盟的采访报道,这篇报道让他感觉很真实,项目也很有吸引力。他通过网络继续搜索相关的资料,他发现不仅网易进行了报道,搜狐、新浪、人民网、腾讯网等大型门户网站均有相关的报道,如此以来,让他觉得这样项目更具有投资了。 为谨慎起见,他还亲自到该公司的总部去考察。该公司的总部办公室设置在北京一幢高档写字楼内,办公面积很大,租金不菲,看起来很有实力;而公司的业务经理也相当热情,虽然他仅想加盟一个,但是他们仍然把杨先生当作大客户看待,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状况,全国各地的加盟商数量,×××二元超市的市场前景,一旦加盟如何赚钱等等,还交待他们公司是北京为数不多的几家在商务局备案的企业,而且他们公司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了注册申请,并且商标局已经受理。考察完毕,杨先生对该公司以及该项目都十分满意,做出了初步投资的意向。杨先生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了一处门面房,总部派人进行了查看,并认为可以作店面。杨先生一提到这个门面房就特生气,因为在整个加盟过程中,房屋租赁费占到他损失的一半以上,而且这个位置并不适合经营二元超市,该门面房位于北京三环内的一个中档小区附近,租金相当高,半年租金就四万多,而附近的居民一般都是白领,他们并不怎么光顾二元店。但是总部派人协助选址时,却认为这个位置很好,现在想来,总部为骗取加盟费不惜任何手段。 便利店的地址定下来后,杨先生到总部正式签订了合同,并缴纳了品牌服务费9800元,并根据总部要求第一次订货10000元,全部打进总部指定的个人账户。自此,杨先生满怀激情地开始了创业之路,按照总部要求,对店铺进行了装修,购买了货架,装上灯箱,想到自己马上成为老板,以后可以让妻子和女儿生活得更好,那感觉非常好。终于盼到总部发来的货物,“看到货,我有些失望,因为这些货和我在总部展厅看到的不一样,粗糙多了!”杨先生如是说!虽然就这个问题问过总部,但总部的经理说,先销售着,如果销量不好,再调换。但开业以来,杨先生的便利店就没什么销量,即使销售了几件,还不时有消费者前来退货:儿童带的手表使手腕过敏;闹钟根本不响;小台灯不亮,诸如此类的问题不断,而且杨先生自己也发现产品质量存在一些有问题,护肤品过期,女孩饰品掉粉末, 这简直让杨先生无法经营,产品如此差,附近小区的居民谁还会来光顾!谁还会信任这家超市!经营十天后,杨先生实在无法再继续下去了,客人越来越少,再这样下去亏损更大。杨先生直接向总部要求退货,返还加盟费,总部仅同意退货,但不同意返回加盟费,因为根据合同规定,只有不断进货才可以返还加盟费。最后仅退了部分货物,总部以其他货物影响了二次销售,而不退,其实很多货物包装都很完整。杨先生很无奈,他仔细看了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却是他违约了,但是他感觉自己是被骗了。“我现在的损失都已经五万多了,还不包括间接损失,这段时间我什么也没做!”杨先生现在非常后悔当初的决定。 杨先生的加盟过程,和其他受骗的加盟者遇到的情形是一样的。加盟前,他们一般都是受到盟主(总部)在正规媒体发布的虚假的、夸大的不切实际的影响,在考察时,又受到业务经理花言巧语的欺骗和许诺,利用展厅样品的障眼法,最后引诱你签订合同,特别是这份合同简直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网,而且让你有苦说不出,明明是吃亏但根据合同却是自己违约!杨先生真的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来看一下杨先生都带来哪些证据材料吧。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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