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浩 亏本算我的 口述|志高控股董事局主席李兴浩 我是个最不喜欢麻烦的人,可是,2002年,与韩国现代集团的那场谈判,却大费周章。 那一次,为进入商用空调市场,现代集团希望和一家中国的空调专业企业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之前,现代集团已经对中国空调行业做了整体摸底,看中了志高重视质量和稳健发展两点,所以很重视这次合作。于是,由现代集团综合商事株式会社电子部部长陈炳哲带队,来广东南海谈判。 谈判的第一个问题、也是最核心的大原则,就是控制权的问题。当时韩方提出要做合资公司的大股东。我其实是不愿意的,但并没有直接回绝。 我表示,既然双方有意成立合资公司,那么目的就是共同的--赚钱、成功才是双方共同追求的事情。不管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把合资公司做好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现代集团占大股不是不可以,但是做亏钱的大股东是没有意义的。 这一点,韩方表示认可。陈炳哲退而求其次,找出一个非商业的接口:作为韩国当时的第一大企业,跟志高这样的小公司合作,如果做不了大股东,会没有面子。我则反击说,其实,把合资公司做成功才是最有面子的。 接着,韩方进一步试探,表示如果可以成为合资公司大股东,韩国政府对这个项目会有一定补贴。这个理由我更不能接受。补贴是韩国政府给现代的,志高一分钱也拿不到,没有理由为了让现代得到补贴,要志高牺牲利益。 此时,我表明了我的最高原则,合作应该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谁出的钱多,谁就应该是大股东;哪个人才优秀,就应该哪个做总经理。 于是,谈判进入第二阶段,双方开始真金白银地出价。没想到,现代集团上来就要用自己的“现代”品牌入股。陈炳哲说,现代的品牌值很多钱,韩方自然要占大股。 见对方抬出了品牌,我也把志高的品牌抬了出来:“我承认现代是大品牌,但那是在汽车制造领域。在空调制造业,我的产量比你大几十倍,质量、经验、市场,都是现代没办法比的,所以,志高的专业品牌应该更值钱。” 到了这个时候,我基本明白,韩方是不想出钱的。于是,针对这一点,我明确提出,韩方出多少钱入股,我都会出更多,就是要成为大股东。 表明了誓当大股东的态度后,我进一步给韩方施压,提出了一个特别思路:合资公司应确保小股东的利益,无论公司盈亏,小股东应该旱涝保收,而大股东则要承担更多义务,赚了要按比例分,亏了则要独自负担。 韩方一听,根本不能接受,说哪有这样的道理。我却笑着说,合作吗,就是双方谈来谈去。别人的道理是别人的,我们的合作,只要我们双方愿意,就行。并拍了胸脯说,我就敢签这样的协议,我做大股东,保证现代的利益,亏本算我的。 其实,提出这个条件,我是有把握的,毕竟,志高当时已经在中国空调市场打拼了好几年,把握企业盈亏的能力还是有的。而韩方初来乍到,原本是门外汉,一心想借志高打入空调领域,算是两眼一抹黑,自然不敢有此承诺。 对股权没办法,韩方只好转而确保控制总经理人选。我说,总经理也不要选,干脆双方比赛。大家各出一个人,谁专业、谁优秀、谁有把握做好合资公司,谁就当总经理。中方是我当参赛代表,你们派人吧。 此言一出,韩方彻底傻眼。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韩方出品牌--现代品牌在华商标使用权、出关系资源,占合资公司40%的股份。不久,合资公司顺利推出了现代空调。 不要看这次谈判的过程曲折,实际上,从开始接触到最后签字开发布会,前后只有15天时间,我只和对方的高层见过两次面。大家第三次坐在一起,就已经是发布会了。 15天的谈判成就了一家运转良好的空调制造企业。总结起来,我认为,谈判首要的还是要认清自己、认清形势。 其次,谈判、合作并不是铁板一块,很多最终达成的条件并不是最初设想的,该让步的地方要让步,但是不该让步的地方一定不能让步,要坚持原则。所以,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小看自己。 李小白:小项目追了2000公里 口述|新丝路模特机构董事长李小白 我人生中最重要也最曲折的一次谈判,是我为新丝路接手的首笔订单,当时,新丝路正处于史上最低谷。 新丝路的前身是以“纺织部国家队”身份成立的中国服装表演艺术团。1998年夏,新丝路的一位创始人和一个顶梁柱另起炉灶,近10个业务骨干也跟着一起离开。 作为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兼任新丝路总经理的我,一下子被推到了“台前”.正式接手新丝路后我才发现,当时的新丝路简直是一个烂摊子,举办完一次大型活动,公司只剩下6000元,但还要补税十几万元。 那一年的中国服装周上,新丝路一个订单也没接到。为了打开局面,我找到了当时北京十大女装品牌之一的“蒙妮莎”总经理曹敏求救。碍于情面,她答应给新丝路一些演出订单。但此前,“蒙妮莎”的首席设计师赵伟国已经明确拒绝过与新丝路合作,要拿到新丝路“地震”后的第一个项目合同,必须拿着曹敏的尚方剑打通赵伟国这一关。 当时,我与正在沈阳开会的赵伟国约好,他来北京,我去机场接他后面谈。不料北京连下两天大雪,飞机无法正常降落。结果,见面改在上海。等我连夜赶到上海,赵伟国却已在杭州,主持一个会议。 我当即决定穷追不舍,向上海朋友借了一辆车,连夜赶往杭州。偏巧,杭州下大雾,能见度很低,路况非常不好。而且“祸不单行”,车又在半路抛锚,没办法,我只得裹紧大衣,顶着刺骨的夜风推车。当时我想,“我何苦要来遭这个罪呢?追了人家三天还没见到,即便见到了,也不知谈成什么样。” 无论是在纺织部办公厅还是在中服集团,好歹我也是局级干部,原来都是“别人求我”、现在变成了“我求别人”,命运为什么让我走上了这条路?这条路走得对吗? 千辛万苦追客户的这一路上,我完成了心态的蜕变。接手新丝路是组织上的安排,学工科出身的我,当初对模特业务没兴趣,甚至还有些反感。但既然接下了这个艰巨的任务,该受的罪就得受,不能临阵脱逃。(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