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其地点: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及其地点: 经营期限: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万元 五、税后利润和亏损分担方法 企业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亏损; 2、 提取公积金 10%; 3、 提取公益金 5%; 4、 支付股利。 利润或亏损按出资比例分配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通过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 合伙企业歇业。 七、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 (1)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