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近年来,企业年金在我国得到较大发展,年金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企业越来越多,但同时也面临着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不足、投资回报率不高、管理不够规范、惠税政策未得到普遍体现、企业年金发展区域差异过大等制约因素。为此,我们应在理性认识和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做好企业年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定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良好的投资与管理机制,加强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采取重点推进式企业年金发展战略。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一种企业福利制度。它既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也不属于商业养老保险,而是来自企业的、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不仅可以减轻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承受力,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而且也有利于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形成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企业年金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也越来越引起企业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起步较晚,1991年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施行。近几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增长较快,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底,企业年金规模为910亿元,同比增加200亿元;2007年底,企业年金规模为1400亿元,同比增加500亿元;2008年,企业年金累计结存1911亿元。在企业年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制约因素,影响了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因此,急需在分析这些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着力研究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战略。 二、企业年金面临的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面临的制约因素主要有: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不足、投资回报率不高、管理不够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得到普遍体现、企业年金发展区域差异过大等。 (一)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三方面:1.政府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不足。现阶段,由于政府对企业年金性质的认识依旧不清,定位依旧不明,政策界限比较模糊,因此,做了一些企业自主经营范围内的事,没有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监督调控作用。2.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也存在偏差。他们一是担心建立企业年金会加大企业支出、影响利润,二是看不到企业年金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有人认为,企业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已付出很多,建立企业年金将进一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没有责任支付这笔费用;还有人认为,与其让员工未来才能享受到企业年金的福利,还不如直接给员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或者奖金等即期福利,后者的激励效果更明显。3.企业职工的年金观念普遍淡薄,缺乏对制度性养老的基本认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职工大多信奉“养儿防老”、“储蓄养老”,缺乏制度性养老观念,而且对企业年金还存在着种种错误认识。比如,有的误以为缴纳年金是企业额外收取的费用,有的把年金和年薪混为一谈,有的甚至一无所知。因此,许多企业职工对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不高。 (二)企业年金的投资回报率不高。目前我国建立的信托型企业年金仍处于探索阶段,在产品、人员、机构等方面都难以满足年金市场投资的需要。首先,我国不发达的资本市场难以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渠道,对个性化和多样化年金产品的设计和提供形成了严重制约;其次,我国基金管理专业机构缺乏大量熟悉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在投资、服务、风险管理、产品设计等方面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再次,企业年金托管综合费用较高,进一步降低了投资收益率,出现投资收益低于同期银行储蓄和国债利率的非正常现象,致使一些企业年金过度依赖缴费而不是投资绩效,最终影响到企业年金的支付能力。此外,企业年金投资渠道狭窄,阻碍了高投资回报的获得,进一步削弱了企业年金的吸引力。 (三)企业年金的管理不够规范。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主要采用三种模式:一是企业自办模式,即在企业的大财务账下开立企业年金账户。在这种模式下,当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难以控制被挪用的风险。二是社保机构经办模式,即由社保机构收取、管理、经营、发放企业年金。该模式的弊端在于监管与运营合一,没有披露信息的强制性,企业和员工对资金的投资、收益、分配等一无所知,更谈不上监管。三是保险公司模式,即由保险公司负责设计企业年金计划,并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资产,通常以团体养老年金保险的形式体现。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年金资产与保险公司的资产没有截然分开,难以保证年金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且存在管理成本高、基金运用渠道少等缺陷。 (四)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得到普遍体现。国外实践经验证明,对企业年金缴费实行免税或推迟征税,是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如美、英、日等国)一般在企业和职工缴纳年金费用及年金基金投资这两个环节免税,只在退休职工领取企业年金时进行征税。这样做,企业和职工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有利于企业年金的发展。因此,建立企业年金,源头上应以税收优惠政策拉动,资产运作中应当进行风险控制,但目前我国的企业需求没有释放,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出台,投资环境不理想,监管体系尚未建立,配套法规缺失。由于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未落实或力度不够,许多有实力、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尚处于观望中。 (五)企业年金发展区域差异过大。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年金参保比例、基金规模相差悬殊。发达地区如上海、深圳和大连由于经济基础好、增长速度快,企业年金的发展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参保企业、参保员工以及基金累积数量都较大;而欠发达地区企业年金的发展因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而呈现出波动起伏状态,数量水平低,运作不规范,还有许多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而停止了已实行的企业年金计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