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26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创业服务周”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哈尔滨市出台政策,建立专项资金扶持创业。 据悉,哈市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以及其它渠道筹集资金建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及创业实训补贴、优秀创业项目奖励补贴、创业标兵奖励补贴、扶持公共创业服务等。 据悉,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是哈尔滨市区内已参加创业培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并已申领小额担保贷款,持续生产经营且正常纳税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户一次性补贴2000元。 享受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的对象是已参加创业培训,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单户租用的使用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贴2000元/户,51-150平方米一次性补贴3000元/户,151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贴4000元/户。 享受创业实训补贴的对象是创业实训基地。按实训基地接受符合条件实训人员每人享受一次的原则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实训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优秀创业项目奖励补贴方面,单个项目带动成功创业3-5户或新增吸纳5-10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最高标准为,单个项目带动成功创业16户以上(含16户)或新增吸纳31人以上(含31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