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在3年的时间里,引领4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每年培训创业指导教师50名,对1000名以上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让有创业意愿和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能享受到更好的创业指导服务。这是记者近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的。 从2010年起至2012年,政府将每年为西宁市安排贴息资金1000万元,为格尔木市安排贴息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地,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园。搭建融资平台,为创业大学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创办微利项目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对初创企业的大学生,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应届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从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我省还将通过“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培训进社区(乡镇)”等专项活动,及时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不仅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还为他们制定创业路线图,优先推荐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优先提供跟踪服务。在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探索建立模拟公司、信息化创业实训平台;每年邀请省内外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专业人士和创业成功人士为大学生开展1至2次传授创业经验和创业指导活动;加快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创业场地、创业设施等硬件建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作者:李欣 闫光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