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用行为艺术向社会宣讲 人才市场里找寻工作的年轻人 编者按:8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对就业促进、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公平就业、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教育和培训及法律责任10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尽规定,出台了不少促进就业的惠民政策。目前,新条例实施近一个月,记者走访调查了条例涉及的各个领域发现,虽然新条例已产生了不少积极作用,但仍有部分领域对《条例》的新规有点“水土不服”,一些惠民政策,还没有引起失业人员以及大学毕业生的关注。 担心就业前景 大学生冷对公益岗位 条例规定 八类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和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按照国家、省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招考、户籍迁移等优惠政策。 记者调查 8月中下旬,湖北省启动了公益性岗位申报,记者针对这项新惠民政策,对武汉市各个城区公益性岗位报名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虽然就业压力很大,但大学毕业生对参与公益性岗位的积极性仍不太高。 据了解,武汉市共提供的810个公益岗位,截至8月25日申报公益性岗位结束约有1780人报名,其中大学毕业生占比很少。据东西湖区劳动就业管理局介绍,130个基层市政管理岗位目前不到40人报名。江夏区共提供227个公益性岗位,目前仅有101人报名,应届毕业生占10人左右。 对于实行一个月的《湖北省促进就业条例》,记者近日访问了武汉20名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其中只有6名表示会考虑到基层岗位工作,而大多数表示,由于待遇不高、专业不符以及就业前景不广等原因,并没竞聘公益岗位的打算。 毕业于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广告设计和室内设计专业的周健说:“我不会选择在基层岗位上工作,毕竟我还年轻,希望以后能有更好的发展,而基层岗位的发展机遇较少,而且也不能学到与我专业方向相关的知识。” 阮雯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她一直通过招聘会在找工作,对于刚公布的公益性岗位,她表示愿意考虑:“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单位都是正规的单位,我刚刚出社会,社会经验尚浅,如果竞聘公益岗位,也不用再担心各类求职陷阱。” “可能因为中午要在单位吃饭” 做汽车售后也要查乙肝 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在就业体检中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