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初始年龄标明25岁 岗位歧视已成“潜规则” 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户籍、婚姻状况、体貌等为由拒绝招用能够满足生产工作需要并具有同等工作能力的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不得为用人单位提供歧视性就业服务。用人单位、广告经营者或者发布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发布招聘信息或者广告,不得有就业歧视性内容。 记者调查 近日,记者暗访了武昌两场招聘会,很多岗位依然对应聘者性别、年龄有所限制,少数岗位还对求职者的户籍有要求。 招聘会上记者发现,除了普工、电工、搬运工、保安、司机等岗位一般都要求男性,一些企业所聘的厨师、3D设计师,包括测量员、理货员、都仅限男性。而前台、文员、会计、话务员则多限女性。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招聘海报上注明:该公司所招的物业管理员要求限男性,25—35岁,且形象好。问及为何只限男性,该公司负责人称,物业管理员要与客户打交道,如果发生纠纷,男性应变能力较强。另外,其海报上有手写字:“急招财务专员:限女性,本地户口,财会专业”。当一名求职者称自己没有本地户口时,该公司负责人立马回绝。记者问及为何需要本地户口,该公司负责人称:“跟钱打交道的岗位,都需要本地户口,在别的公司也一样,你没有的话就不行。”
据徐东人力资源市场的刘连娇经理介绍,这种岗位歧视的现象目前还是很普遍的。她表示:“虽然劳动局也规定了,招聘时对年龄、性别不得作不合理限制,但用人单位如果不在招聘信息上注明,求职者进一步联系单位时,还是会以性别、年龄等因素遭拒绝。这样一来还不如提前规定好,以免浪费双方精力、财力。”对于解决措施,刘连娇称:“我们会和招聘方协商,尽量放宽要求,如年龄方面,有的企业招40岁,我们会与其商量放宽到50岁。但是性别歧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很难改变。”
编辑 石光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