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优惠政策吸引农民工进入创业园发展。 该县规定,对各类创业企业或经济实体自进园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物管费、卫生费、治安费、环保费等管理性费用。 前两年按每月2元/平方缴纳房租,第三年每月按6元/平方缴纳房租。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创业实体,根据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和岗位补贴。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银行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期限不超过2年的,由财政部门按中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