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导游薪酬: 解决导游权益保障问题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导游的管理体制问题也浮出水面,探讨导游薪酬体系成了十二五开局之年的一项旅游行业热点。据统计,目前,全省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有3.08万人,取得导游证IC的导游人员共有2.28万人,其中,取得外语导游资格证的人员共计2600人 ,持导游证IC的外语导游有1780人,小语种导游严重匮乏,已成为制约我省新兴客源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与此同时在近年来,在“零负团费”和承包挂靠的经营模式下,有的旅行社对带团导游不但不支付报酬,反而向导游收取“人头费”,要求垫付团款。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危及着导游执业环境的改善,阻碍了高素质导游队伍培育建设。为了切实改变这一现状,近年来,省旅游局始终把导游管理工作作为旅游行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始终把导游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维护导游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制定下发了省旅游局4、5号公告,去年又出台了两个与导游服务相关的云南省地方标准。喻顶成表示,2011年的旅游行业监管工作要把提升导游队伍素质,保障导游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导游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导游薪酬、社会保障等制度,充分发挥旅游协会的自律作用,建立导游准入和退出机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