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律师,打电话让我过去谈谈,你看该怎么办?”有一天,杨先生打电话给我。 办完委托手续后,我尽快着手诉讼工作。到工商局查询被告的档案信息;然后查询被告商标的注册情况;整理证据材料,并起草起诉状。经过和杨先生协商,我们提起的诉讼请求共有四项: “第一、请求法院撤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终端产品销售合同书》; 第二、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服务费(费)9800元和货款3500元; 第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22621元 第四、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 立案半个月后,法院电话告知开庭日期,接着被告(总部)就给杨先生打电话,约他到公司去谈谈。我知道肯定是总部打算私下和解,我告诉杨先生尽管去谈,不要和他们争执,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只要退还加盟费,并赔偿损失就答应和解,并撤诉,否则暂时不要答应他们,回来后我们再商议。 第二天上午,杨先生去被告公司商谈,不到10点,杨先生打电话告诉我:“他们一点诚意也没有!”据杨先生讲,双方仅谈了不到五分钟,他仅见到被告的业务经理,他们让杨先生撤诉,答应返还杨先生加盟费,但不同意赔偿任何损失,而且态度十分傲慢。杨先生直接回绝他们的和解方案,表示一定会诉讼到底,彻底揭露他们骗子的面目! 我很理解杨先生的心情,作为总部他们实际上采取了杀鸡取卵的手段,为了从加盟商那骗取仅万元左右的加盟费或保证金,却导致加盟商损失数倍加盟费的损失,而且这些钱大都是他们辛苦打工或者多年积蓄而来的,而当得知自己所加盟的项目其实仅仅是套取钱财骗局,这种精神上的伤害令他们更为痛苦! 我对杨先生讲,我们第一个诉讼请求已经达到:要求被告返还加盟费。我们可以将双方这次和解的情况告诉法官,这样法官心中有数。而且开庭后,法官会主持调解,赔偿数额应该不会低于加盟费,即使判决,法院也会支持返还加盟费。虽然被告不够诚意,但是通过诉讼我们已经使他退步。我也清楚,被告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的合同无懈可击,但是他们想错了,再完骗局最终也会被揭穿! 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