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积极探索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知识价值的有效方式。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分红激励……激励多多 坚持长期产权激励与现金奖励并举,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加大在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力度。 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尊重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在收入分配上的自主权,完善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收入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 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以及科技成果投资入股等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置专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创新型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人员倾斜。 科研仪器共享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原则上都应当对社会开放共享,为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用户提供服务,尤其要为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对于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进口的科学仪器设备,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准予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 为人才松绑 兼职兼薪、离岗创业都可以 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经征得单位同意,可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原则上不超过3年时间内保留人事关系。 离岗创业期间,科技人员所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确需中止的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办理手续。 政策依据: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3.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4.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编辑 emma tags: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