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八)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九)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分钟以内电子版)。 (十)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十一)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二)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一)至(十一)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8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2.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 3.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人以上)。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七条 项目的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拟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访问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安装企业客户端,按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注册和申报。申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份项目申报书,报送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二)审核管理。申报系统分设省辖市、直管县(市)和省属管理单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访问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安装管理客户端,通过申报系统审核管理本辖区的申报项目。 (三)县、区核查。直管县(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核查,实名填写实地核查表,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 (四)省辖市公示。省辖市在收到本辖区的所有申报材料后,与当地的社保、医保等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人员比对,将拟上报的项目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网上办理。省辖市和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完成项目的核查后,受理纸质项目申报材料时,核对申报书编号,与申报系统比对,一致无误后在申报系统做受理记录。 (六)材料报送。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项目申报纸质资料、网上资料、省辖市公示截图及《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一并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管县(市)和省属创业孵化园区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项目材料。 第四章 评审认定 第八条 项目评审程序: (一)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网评),提出初评意见。对已经通过初评且申报扶持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面评,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专家现场评判,初步确定扶持金额。 tags: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