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规定,王建平认为:“这意味着给了被特许人尚方宝剑,一旦出现特许经营业绩不良等情况时,则可退出加盟店。这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被特许人的利益。”
但是,王建平指出,由于加盟商需要向特许经营企业交纳一定比例的加盟费、培训费、管理费等等,解约时,已交纳的资金是否退还没有明文规定,容易产生纠纷。
此外,法律中规定对不具备特许经营活动条件而又从事这一活动的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尺度比较宽,也容易出现司法漏洞等问题。
暂无专门特许经营协会组织
李维华强调说:“条例中提到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但是,目前国内尚无专门的特许经营协会组织,又怎么谈得上为这些企业服务?”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特许经营行业协会。行业内比较认可的协会是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该协会具有连锁行业和特许行业双重职能。”
业界反应
对特许经营行业是利好
“对企业来说,这是一件好事。这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特许加盟的立法问题,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成都红旗连锁董事长曹世如昨日表示。
据了解,红旗连锁目前有800多家门店,其中有600多家是直营店,200多家是特许加盟店。曹世如说:“在我眼中,设特许加盟店不仅仅只是挂个牌子那么简单,需要有企业制度规范和国家相关法律保障的双保险,国家能出台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曹世如昨日告诉记者,自己的200多家加盟店多选择凉山州等偏远的地方,不仅是为了改善当地居民的购物环境和消费观念,更是对自身品牌的一种保护。“我们每个特许加盟店的店招上都需要打上‘加盟店’三个字,如果遇到一些不诚信的加盟商,我们不能让他们影响我们的品牌、砸我们的牌子。以前,我们的加盟商需要的是责任心强、有实力的企业,现在,国家法律对这些方面做出明文规定了,真的让我舒了一口气。”
成都布兰奇洗衣连锁机构袁经理昨日也对记者说:“条例的出台对规范企业来说是好事,对一些想通过加盟方式来圈钱的企业就是一个噩耗了。”
袁经理认为,这部法律同时也是对一些经验不足的加盟商的一种保护,帮助他们更好地选择特许企业。
不过,袁经理认为,不应仅仅只是国家出台统一的法律条文,各地也应在当地政府引导下成立相应的连锁加盟委员会,地方政府也应出台符合地方情况的相关特许经营规定,这些措施都将规范特许经营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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