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友和厦门的一家光源企业便在此时同时进入了雷士的并购视线。浙江三友为国内毛管生产量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的企业,虽然毛管只是半成品,但其技术实力和规模还是让雷士照明非常看重,他们觉得这正好可以弥补雷士在制造规模上的短板。 与雷士的投资谈判也在同期秘密地展开,这个故事蛮具戏剧性。对雷士的优秀业绩,高盛一直都暗中关注。吴长江和谈鹰到广州开会,高盛的人立马打来了电话,通过谈鹰约吴长江见面。而后双方约在广州酒家共进午餐,吴长江和高盛很快就答成了框架性的共识,谈鹰则留下继续洽谈细节。这顿饭吃得有些漫长,从早餐一直到晚餐,吃了再谈,谈了又继续吃晚饭,“有种没谈好不让出门的味道”。高盛表示,愿意以3700万美元投资,并只占9.4%的股份,另一方面,雷士今后上市,有着丰富上市经验的高盛也可以独家承担。 2008年8月,高盛正式向雷士投入3655万美元。就在这个月,软银赛富再次增资1000万美元,完成了对雷士的第二次投资。为表明姿态,第二轮投资时软银放弃了以51.48美元/股认购权,却与高盛一样以175美元/股认购。 雷士与软银以这样优厚的条件引入高盛,无疑是目的明确的。正如吴长江所说:“这正是我们看重的。高盛的政府资源和丰富的资本经验,无疑是独一无二的。正因如此,在细节上,我们都没有做过多的纠缠。另外,高盛对于雷士海外市场的发展,也可以给予很好的帮助和建议。” 2008年8月,雷士照明通过股权置换加现金支出等方式,以10亿元的价格顺利地完成了对浙江三友公司的收购。2009年2月,雷士照明又垂直收购了上海阿卡德公司,对方在整流器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技术。 到了这个时候,吴长江期望的理想的公司治理结构更加严谨,俨然成型。2008年8月,吴长江提出收购英国一家照明企业,理由是金融危机下,收购价格较低,而且这家外国企业还有着雷士需要的诸多专利技术。不过这一提议在董事会遭到了否定,理由是海外收购少有成功的先例。吴长江坚持己见,董事会拒绝通过,最终他不得不自己出钱,收购了这家企业。虽然雷士照明后来还是收购了这家企业,但雷士显然已脱离了创始人“个人说了算”的阶段。 2008年,吴长江决定进入家居领域。董事会经过调查后认为,业务不够成熟,有很大的风险,家居对个性化要求较多,不易形成规模化。吴长江并不想放弃这个业务领域,最终的结果是,他以个人的名义联合了几个朋友投资了家居业务;同样的案例还发生在户外照明这块上。户外照明设备投资巨大,通常动辄上亿,且很难一开始有大的盈利,雷士照明荣昌户外照明基地也以他个人的名义联合几个朋友投资的。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经过不断地稀释和股权置换,到这个时候,吴长江的股份已经摊薄到了29.4%,成为了第二大股东。吴长江不以为然,“我一直反对老板一定要一股独大的观点,大家应看到雷士总盘子做大的现实。”他以、任正非为例,事实上这些创始人在企业的股份都不太多。 再踏上市路 2008年,雷士是伴着一系列眩晕的收购和生产基地的建设中度过的。到了2009年,吴长江决定将上市再度纳入日程。 此时的雷士已经打造出了一个大大的格局。在企业规模上,雷士先后在上海、浙江、重庆万州、广东惠州等地建起了五大生产基地,业内独占鳌头;在渠道上,雷士建立起了近3000多家品牌专卖店,产品进入了海外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从规模还是从业绩上讲,雷士都具备了成为一支优质股票的潜力。另外一个背景是,2009年,全球经济复苏,金融危机的影响正日渐削弱,股市也似乎走出了低迷,“觉得是个不错的时机了”。 吴长江觉得,企业必须要在最好的状态下去上市,以降低风险。一旦企业遇到危机时,再去上市,往往已经晚了。这个时候的雷士,无疑是状态正佳的时候。 这一提议几乎没有异议。2009年8月,一向小心谨慎、主抓上市工作的CFO谈鹰小心翼翼地征求了一些投行的意见,投行们的答复让谈鹰有了底气。投行们表态,雷士如此高的盈利能力,如果在A股上市,至少可以做到25-30倍的市盈率,“如果做不到,就扣我的佣金。” 不过为了降低影响,雷士还是刻意地选择了低调。谈鹰在内部办公网上发了封Email,征求股东董事会成员们的意见,半天之后,回馈全部回来,无一反对。没有开会、没有任何动员,雷士的上市启动就这么开始了。 在上市地点的选择上,大家几乎一致地选择了香港。相对内地股市而言,香港资本市场更加规范和严谨。另一方面,在香港上市可以广泛地接触到很多国际资本。”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在香港上市,不用排队、不用等指标。相比于内地上市而言,不可预见因素大大减少,一切顺利的话,足以保证雷士在2011年前上市。 2009年下半年,雷士照明开始被一轮一轮的投行们所“围攻”。“高峰之时,上午一个投行的人刚走,下午另一家投行的人就来了,每个投行都信誓旦旦地开出了优厚的条件,希望承担雷士的保荐及发行工作,国际上稍有名气的80%的投行都来过。为此,我们不得不进行一轮轮像超女一样的PK选拔。”最终,占据先机的高盛和汇丰被确定为上市的保荐人。 几个月的尽职调查结束后,2010年2月,雷士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了招股说明书,只待聆讯通过。那段时间,吴长江显得很乐观,也很有信心。业绩上,雷士照明2008年经营利润达到了4000万美元。其次,软银赛富、高盛等投行进来后,公司一直就是按照准上市公司在运行。无论从哪一点看,雷士都符合上市的条件。同样报乐观态度的还有谈鹰,之前投行给他的承诺是,“完全可以做到一步到位”。 但雷士自认为完美无缺的招股书却被打了回来。雷士的招股书上写道,公司为绿色环保企业,60%的产品为照明节能产品。这一在外人看来理所当然的表述却遭到了联交所审批委员会的批驳:照明节能产品是以什么依据?以什么标准来定义节能?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没有这方面的表述。联交所只认证据,约定俗成的认知并不能从法律层面加以认定。 聆讯的出师不利让大家算是领教到了联交所的严谨和厉害。通常的观念认为,只需用新旧产品,通上电,看耗电量的多少,不就是节能最直观的证明?但联交所却并不认这个。照明节能最近几年才逐步兴起,而这块在大陆现有的制度和规定上,几乎就是空白。(责任编辑:admin) |